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