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第八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条已修改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待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动物防疫工作需要,向乡镇或者特定区域派驻兽医机构。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