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规定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对重大规定动物疫病疫情应急处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应急预案确定的疫情等级,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采取相应的应急控制措施。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