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第七条已废止赡养人必须履行对老年人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使老年人的生活得到应有的保障。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