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第四十一条有效企业实施热电联产、热电冷三联产技术改造的,技术指标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禁止以热电联产、资源综合利用名义新建中、小型凝汽式发电机组。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热电联产机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进行检测,并按照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规定进行认定,经认定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