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二章 节能管理第二十条有效新建立的工业园区和产业转移园区,应当制定节能规划,作为园区认定和批准的条件之一。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