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信息化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信息化规划与建设、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