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章 失业保险基金第九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可以结合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失业人员数量、失业保险基金数额等情况,合理调整失业保险费的费率。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可以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实行浮动费率,对稳定就业的用人单位适当下调费率。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