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三章 工作职责第十八条有效科协应当建立并巩固农村科学技术普及网络,加强农村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以推广和传播先进、适用技术为重点,建立农村科学技术普及示范基地、示范户,开展科学技术下乡和科学技术扶贫,培养农民科学技术人才,帮助和引导农民依靠科学技术发展农村经济。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