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三章 工作职责第十五条有效科协接受各级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重大建设项目等,开展科学论证和决策咨询,提出意见和建议。科协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协助其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科学技术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和自然灾害损失鉴定、技术标准制定以及技术经济案件的诉讼等事务。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