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探矿权人之间、采矿权人之间或者探矿权人与采矿权人之间因勘查作业区范围和采矿区范围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