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时,发现可能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罕见的地质现象以及文化古迹,必须加以保护并及时报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