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财政管理第四十四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用于教育的经费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确保学校正常经费支出。县财政支出有困难时,享受上级国家机关给予补助的照顾。地方法规 ·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