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修改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应当在辐射安全许可证规定的位置使用或者贮存,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应当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