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学校用地保护规定第三条有效学校的规划和建设,应当纳入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逐步实施,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