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第二章 法律援助条件、范围和形式第十四条已修改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范围的限制:(一)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二)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三)在社会福利机构由政府供养的。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