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市区养犬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已废止禁止将狂犬和被狂犬咬伤、咬死的畜禽剥皮、出售。禁止乱弃死犬和被狂犬咬伤、咬死的畜禽。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