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第八条有效自治机关保证宪法、法律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自治县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自治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制定特殊政策和采取灵活措施,加速自治县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自治县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地方法规 ·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