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社会事业第四十条有效自治机关积极发展体育事业,完善公共体育设施,重视挖掘和保护民族传统的体育项目,提高各类体育运动的技术水平,培养民族体育人才,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增强全县各族人民体质。自治县适时举办全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地方法规 ·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