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发展城市绿化事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产、生活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