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森林保护利用第三十二条已废止林产品经营、加工许可证和木材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许可证等证件,禁止伪造、涂改、转借、倒卖。禁止使用边贸木材票证经营国内木材。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