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森林保护利用第三十条已废止州、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建立监督预警、检疫御灾、应急防控体系。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