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十四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任免案时,提请任免的机关应当介绍被任命人员德、能、勤、绩的基本情况;必要的时候,有关负责人应当到会回答询问。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