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三十九条已修改违反规定使用载货车辆载客或者载客车辆载货的,处以五百元罚款。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百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