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九条有效财政部门参与编制并负责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负责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收支核算管理工作,定期与有关部门进行对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提出发放中资金缺口的补助建议和方案;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实施监督。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