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五十四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地方法规 ·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