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四十九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民族教育,积极争取国家对民族贫困地区教育的投入。采取寄宿制、半寄宿制和助学金、奖学金、免费入学等特殊措施,发展农村民族小学,办好民族中学。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推广普通话和汉字。在不通晓汉语的农村小学低年级,可以实行双语教学。地方法规 ·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