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已修改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