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交易第四十三条已修改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形成的国家股权,依照国家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