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已废止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独立自主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依法招聘员工,决定用工条件、形式、数量、期限;依法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