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章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出租和抵押第四十一条有效采矿权出租期间,出租人和承担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但出租人缴纳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的义务不因租赁关系的确立而改变。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只能出租给一个承租主体。承租人不得将采矿权转租。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