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章 矿产资源勘查第十条有效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含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探,矿物或水质分析、化验、鉴定、测试与选冶试验)的单位,必须先向省地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地质勘查单位资格证书。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