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四条已修改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以外的专门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检察院审理或者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