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五章 支持与保障第三十四条已修改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招聘人员以及学校招收学生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录取优秀志愿者。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