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文物抢救、修缮、征集、收购、陈列展览和安全设施建设等特殊需要核拨专项经费。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