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已修改对用水单位用水计划的考核,以供水单位和用水单位双方确认的实际用水量为准。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