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条例第三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土地权属纠纷的调解和处理(以下简称调处)工作。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