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已废止主管部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