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州的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三十八条已修改自治州自治机关在上级国家机关的帮助和支持下,积极发展朝鲜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以满足少数民族生产和生活的特殊需要。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