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荒山有偿开发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已废止对在荒山开发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