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了加强渡口管理,维护渡运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