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七章 自治县的民族关系第四十二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维护散居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培养和任用他们的干部和技术人才,帮助他们发展经济和文化事业。地方法规 ·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