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对各族人民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提倡各民族干部和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充分调动各族人民的积极性,共同为自治县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地方法规 ·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