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启用停用一年以上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检测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