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