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修改

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与企业、事业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