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五章 常务委员会秘书长第四十二条已修改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秘书长会议,研究处理常务委员会机关的日常工作。秘书长会议由秘书长主持。根据需要,办公厅、工作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可以参加会议。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