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十七条已修改采用严控废物名录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严控废物的单位,应当申请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严控废物。申请领取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贮存、处置设备和设施;(二)有符合严控废物经营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26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