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

已修改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单位应当将管道建设选线方案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报送规划部门审核;设置站点的,建设单位还应当征求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

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