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的市政设施,是指城市道路(含桥梁、隧道)和排水设施(含城市防洪、污水处理)及其附属设施。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